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顺利完成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位授权专家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与授予管理办法》《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加强学士学位的规范管理,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12月22日下午,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在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位授权专家评审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涧秋,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解燕、相关专任教师、教务处以及来自苏州大学、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苏州广慈医院的专家领导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黄涧秋副校长主持。

会议伊始,解燕对专家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我校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进行介绍。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为设立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与技术资源支持工作,解燕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专业的具体情况,包括专业设立目标、招生规模、师资团队、课程设置、实验设备、实习资源、专业前景等方面,并在课程实践方面,展示了专业建设以来的各类教学成果。

在专家现场评估阶段,各位专家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对之后的专业建设提出了有关建议。其中对我校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多方面都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包括课程设置合理、匹配度较高,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学生实践能力高、有丰富的实践资源,在教学方面目标明确且适应苏州的经济发展要求,专业前景广阔。各专家根据自身所在领域对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提出了建议。例如从“三医联动”的概念出发,将健康管理与服务专业与实践紧密结合,在课程设置中要丰富医保、医疗保障等相关内容,提议单独开设医疗保险课程,进一步跟紧国家健康中国的发展脚步;细化专业培养方向,建立特色化分支,针对不同年龄段设定不同的专业发展目标,对专业课程应当细分为核心课程和应用型课程,提高就业面;深入产教研融合,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等,为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参考方向。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符合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发展,适应健康中国宏观发展战略。自2023年招生以来,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设置的专业建设规划和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满足专业建设的需求,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规范、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教学经费保障和教学条件满足专业技术需求,专业的教学制度健全,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达到了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经专家评审会评议,一致同意推荐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申请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